审视过度医疗:检查治疗开药三个环节需谨慎
导读:
法律与生活2009年第7期封面图
检视“过度医疗”
所谓“过度医疗”,简单地说,就是指超出需求的医疗服务,它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开药等。深为公众诟病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最直接的成因就是“过度医疗”。
从表面上看,“过度医疗”只是一种技术上的失误。绕到它的背后,却总能见到“利益”的黑影,如同读者将在娄底的案例中看到的那样。这个案例反映的,绝对不止是技术问题,它还包含伦理和法律问题。遗憾的是,直到今天,医疗管理部门、法律部门还很少有人这样看待问题。
国内知名医院管理专家、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刘俊则是一个例外。他说:“一位中学教师给我来信说,医生和护士对我都很好,但是他们反复抽血检查让我难受。我知道他们这样能多拿提成,所以我跟医生讲我是公费医疗,检查你尽管做,血就不要抽了!局长先生,一个人在公共汽车上拿了别人的东西会被当成小偷,像这样多拿了我的钱又抽了我的血算什么?”
4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借着这个日子,我们郑重地提出这个问题,是为了敦请有关方面注意他们理应注意的普世价值。
这个普世价值早在2000多年前就由古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以发誓的方式提了出来:“我向阿波罗及诸神起誓,我要为患者利益着想,决不做任何对他们有害之事……我一生将纯洁而高尚地从事医学事业!”
一个过度医疗的典型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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