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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前先公证,是否不太人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4 01:46:59 人浏览

 

医患双方“术前谈话”签名录音!上虞有人开先河,此举目前存争议

报讯 近年来患者杜某因胆总管下段梗阻性病变,转院到该市人民医院治疗,因手术风险过大,医生陈某劝其再度转院或采取保守治疗,但病人家属坚持要在该院进行手术治疗。为此,院方与患者家属首度采取手术公证,作手术前的深入沟通交流,以达成共识。

    据主刀医生说,目前看来,手术还比较成功,病人病情稳定。他说,进行手术公证,其实也是无奈之举,并不是医生有意推卸责任。医生在对病人尽到解除病痛或延长生命的职责时,不能说不会出现意外,但病人有时因为对医疗知识的欠缺,或者抱着某种偏见,常对医生持怀疑态度,一旦手术不成功,就会引起医疗纠纷

    陈医生认为,手术公证应该说满足了患者的知情权,而且也消除了医生对高风险手术的后顾之忧,可有效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让医生不再缩手缩脚动手术,同时也降低了病人因转院而增加的费用。

    据了解,这份手术公证分为书面记录和光盘两部分,书面记录收录病人入院后的各项检查治疗档案,医患双方的笔录,还有病人近亲家属和医院领导的签名;光盘里录制的则是医生和患者家属对病情沟通及手术治疗方案的洽谈内容。

    上虞市公证处负责人表示,手术公证虽然在不少大城市已有所推广,但对其协议书进行公证,存在有违人性化原则的争议,被指人情冷漠,所以该起手术公证主要是对患者的手术洽谈内容及有关资料作证据保全,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双方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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