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厘米麻醉针遗留体内3年多
导读:
汪俊如今身患多种疾病,首次手术医院如今先付医药费
本网讯 (记者 李光伟)以前曾在电视上看到患者体内留有手术纱布,如今,体内遗留有针头的事情竟然发生在了自己身上。这些天,躺在遵医附院病床上的汪俊真是后怕,折磨自己3年多的病痛原因就是它!而在手术之前,遵医附院曾向其称有生命危险。
今年36岁的汪俊是绥阳县温泉镇桂花村村民,3年前的一次手术成为他至今难忘的梦魇。
体内发现针状物
2007年6月,汪俊因患输尿管结石来到绥阳县一医院治疗。据汪俊介绍,当时他的输尿管内有一颗黄豆大小的结石,医院对他进行了手术。
手术后,汪俊并没有完全康复,3年多的时间里,总是经常发烧到39、40度。他也为此多次到医院治疗。据他说,每次医生当作普通疾病治疗,仅开一点消炎药。特别是3个月前,汪俊的病痛更加厉害,“痛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为此,他又来到了温泉镇医院,在作了一个腰部平片的透视后,医生们发现,汪俊体内盆腔附近有一个针状物。7天后,汪俊再次来到为他动结石手术的医院,并住院3天治疗。令人意外的是,这家医院却说,汪俊的肝肾功能正常。
转院到遵义医院后,医生再次证实了汪俊体内有针状物。同时,还发现他患有右肾重度积水、输尿管狭窄、结核病等疾病,并且有肾坏死的可能,遵义医院为此建议汪俊到重庆更大的医院治疗。
但是,由于家庭经济拮据,加上近3年来治病用去了10多万元,汪俊早年做生意所留的积蓄已全部花完,家中的猪、耕牛等也全部卖了,他只有继续选择在遵义治疗。
医院垫付3万多
在遵义医院治疗时,医生就向汪俊说明,体内的针状物应该是当初手术中留下的,可以找初次手术医院寻求赔偿。为此,汪俊回到绥阳,找到了这家医院。起初这家医院质疑汪俊是否在别处手术遗留,或者是在别处看病打针针头断在体内,并不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汪俊介绍,在汪俊亲属的强烈要求下,绥阳县的这家医院最终答应在各出一部分费用的情况下,在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据了解,到昨天为止,医院已为汪俊垫付了3万多元。
去年11月下旬起,汪俊在遵医附院先后动了两次手术:治疗输尿管狭窄和排除右肾积水,以防治右肾坏死。
针状物长4.2厘米
三天前,遵医附院为汪俊作了第三次手术。据他说,手术前,医院的胃肠科、骨科、泌尿科专家专门进行了会诊。专家们认为,由于针状物在体内已有一段时间,取出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针状物未必能够成功取出。
1月9日早晨7点40分,汪俊被推进了手术室。3个多小时后,他被推了出来,令人兴奋的是,手术十分成功:针状物被取了出来。
记者昨天在医院见到了汪俊保存完好的针状物:针长近4厘米,外面套着一个橡胶外套。汪俊说,正是因为有一层外套,自己的体内才不致于被刺穿。据医生说,这种针是用来兑麻药的20号针头,针的长度是3.6厘米,加上外套长则达4.2厘米。
汪俊说,他当初是输尿管结石手术,但腹部却被开了两刀。按照治疗规律,腹部中央的一刀是不应该的。他质疑,当初多开的一刀是不是就是为了找失踪的针头呢?
“最后结果要医学鉴定”
在绥阳县的这家医院,一位副院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他说,汪俊2007年在该院手术,这是事实。但是,汪俊后来的发烧是多方面原因引起的,也有他患肺结核的原因,和针没有关系,因为针是无菌的,而发烧是肺部感染;针和他的肾脏积水也没有多大关系。他还强调,针留在盆腔外软组织也是事实,但是,腰痛也不一定是针引起的。
这位副院长还认真询问手术取出针的形状,并查看了记者相机中的照片,见到手术取出的针套有胶套后,他承认,“这有可能是医院手术留下的。”不过,他也强调,必须要有医学鉴定才能说明针与汪疾病的关系。
据院方称,医院现在为汪俊“垫付”医疗费用,完全是从人道主义和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考虑到汪俊的家庭实际情况定的,是不是医院的责任,医院该负什么责任,要最后的鉴定结果说话。
院方还解释,汪俊当时做的手术是输尿管结石和膀胱结石手术,所以腹部有两处开刀的疤痕。不过,这一说法遭到了汪俊的反对,他说,他当时只做的是输尿管结石手术。
据了解,绥阳县的这家医院还曾去温泉镇调查过汪俊的生病治疗情况,试图查出他在别处有“体内遗留针头的可能”,但无功而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是我国卫生部门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作出的鉴定依据。其中第三十六条是针对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划分标准详细分为了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
核心内容:体内居然存在38厘米长的钢丝?王女士认为做手术的医院存在过错,请求法院判赔各类损失31.4万元。法院对该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审理后,以王女士证据不足,
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
新华网甘肃频道3月25日消息据《兰州晨报》报道讯(记者郝冬白)3月24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医用纱布遗留农妇体内长达8年”医疗纠纷案日前已正式在兰州市城关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