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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做人流却被做成八级残医院:这种情况很正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0 14:45:53 人浏览

导读:

东北网6月29日讯(记者张强)人流手术是十分普通平常的门诊小手术,然而,因农垦红兴隆中心医院医生的操作失误,双鸭山市的徐立伟女士在做人流手术时,子宫、小肠被做穿孔,属于八级残。如今,事情已经过去了近两年时间,徐立伟一家人与医院仍在为赔偿问题而纠葛。事情

  东北网6月29日讯(记者 张强)人流手术是十分普通平常的门诊小手术,然而,因农垦红兴隆中心医院医生的操作失误,双鸭山市的徐立伟女士在做人流手术时,子宫、小肠被做穿孔,属于八级残。如今,事情已经过去了近两年时间,徐立伟一家人与医院仍在为赔偿问题而纠葛。

  事情发生在2008年8月28日,当时38岁的徐立伟意外怀孕,来到农垦红兴隆中心医院门诊进行刮宫人流手术。手术结束半小时后,徐立伟腹部出现阵阵剧痛,徐的丈夫祖志奎当时就向医院反映了这一情况。随后,医生给徐立伟进行了治疗,但症状却并未得到缓解。经过B超检查和会诊后,院方告知祖志奎,患者病情严重,需要马上手术。第二天上午,徐立伟家属就收到了医院下达的“危重病人通知书”,医院告诉家属,徐立伟出现感染性休克、子宫穿孔和肠穿孔等症状。

  “当时我们都十分不解,好好的一个人,做完人流手术后怎么就不行了呢?”看到医院的诊断,祖志奎和女儿祖凯凤虽然对徐立伟出现症状存在各种各样的疑惑,但看到病床上奄奄一息的妻子和母亲,父女俩只好同意手术。祖凯凤告诉记者,医院在这次手中切除掉了母亲30厘米长的小肠,并在术后将母亲送至重症监护室,但是在重症监护室护理期间,母亲的病情并未得到好转,还一直高烧不退。

  同年9月4日,祖志奎再也无法忍受妻子在病房中的垂死挣扎,他冒着院方提出“如果患者在转院过程中死亡院方将不负责任”的警告,决定将妻子转至哈尔滨医大二院进行救治。同年10月,经过黑龙江省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确定徐立伟为人工流产造成子宫、肠穿孔,定为八级残。期间,由于花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祖志奎又将家中的10余亩土地出卖并从亲戚手中借来数万元给妻子治病。

  “人的小肠被切除一部分后,肯定无法像以前那样正常吸收营养了,我妻子的身体状况将终生受到影响。”祖志奎认为,她妻子的不幸遭遇全是因为农垦红兴隆中心医院在对妻子进行人流手术过程中,医生操作不当所致,院方应当承担医疗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祖志奎父女多次与院方就索赔事宜进行沟通,认为院方应该赔偿患者包括医疗、护理、营养、交通等各项费用30万元,而院方则表示只能提供17.5万元的补偿费。祖凯凤说,医院没有将交通费算在内,营养费和护理费给得也很少,因此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协议。

  今年6月28日,记者拨通了位于双鸭山市的农垦红兴隆中心医院副院长李政全的电话。据李政全介绍,患者徐立伟在2008年8月28日来到他们医院妇科门诊就诊,做了刮宫手术,术中出现了意外,导致患者子宫穿孔、小肠穿孔。事情发生后,他们医院也采取了手术等治疗措施来救治病人,后来由于患者病情重,转到了哈医大二院进一步治疗,他们垫付医疗费5万元。

  李政全说,他们医院在对患者徐立伟进行人流手术过程中的确存在过错,患者的子宫刮漏了,肠管也刮漏了,否则医院也不会对赔偿费用的事宜与患者家属协商。李院长说:“这种情况在临床上很正常,即使是一些大医院,每年也会有十多起这样的病例。”李政全表示,如果患者及家属对医院提出的赔偿数额不满意,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起纠纷。

  徐立伟的亲属向记者表示,好好的一个人,进了医院后就变成了八级残,不但给受害者的身体造成了终生伤害,还给一家人的精神造成了很大打击。日前,祖志奎已向当地农垦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确定医院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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