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修房摔断腿 医疗费用谁负责
导读:
晚报讯(记者黄雅黎)恩施市红土乡的徐先生在帮人修房子时,意外从楼上掉下来,摔断了一条腿。包工头和房东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之后,就再也不露面。如今,仍在医院躺着的徐先生面临着停药的困境。11月4日,徐先生的妻子周女士介绍,今年7月12日,丈夫在包工头杨某手上接了一个活,为同乡一户人家的楼房外墙做粉刷。在施工时,因木板断裂,徐先生从四楼摔下,左腿摔断。包工头杨某和房东把他送到医院,并支付了手术费51000元,之后因费用问题没有商量合适,二人便撒手不管。
从7月20日开始,徐先生的治疗费都是由家人承担,到目前为止一共用去了近2万元,还欠医院1万多元。周女士说,丈夫现在还在发高烧,伤口流脓,但他们已没钱支付治疗费了。
湖北省清江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仕训认为,若该工程是包工头承包的话,则包工头承担责任,房东负连带责任;若不是包工头承包的,只是随便喊了几个人来干活,则应由房东承担全部责任。徐先生可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赔偿问题。若是急需钱治疗,可请求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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