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诉讼 > 医疗事故诉讼知识 > 医疗事故官司应该怎么打

医疗事故官司应该怎么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8 01:13:51 人浏览

导读:

在就医的过程中,很多人会因对医生治疗结果不满意等问题和医院产生纠纷,更有甚者会闹上法庭。打官司对于很多没有经历过的人来说会很陌生,不清楚整个流程及相关规定因而无从下手。那么医疗事故官司应该怎么打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在就医的过程中,很多人会因对医生治疗结果不满意等问题和医院产生纠纷,更有甚者会闹上法庭。打官司对于很多没有经历过的人来说会很陌生,不清楚整个流程及相关规定因而无从下手。那么医疗事故官司应该怎么打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医疗事故官司应该怎么打

  1、管辖法院: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医方如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可选择患方所在地或医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证据保全: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隐匿、篡改、销毁病史或者防止尸体、检验标本等灭失或为了查阅和复制涉案证据,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和调取申请。

  3、证据交换与质证:

  (1)审查病史资料是否完整;

  (2)审查病史资料书写是否符合《病史书写规则》;

  (3)决定是否申请司法文检鉴定;

  (4)确定是否存在鉴定不能的情形。

  4、行为能力鉴定:对涉及精神疾患或患者处于神志不清的医患纠纷案件,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为能力司法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鉴定材料。

  5、司法文检鉴定:病史资料或其他证据有伪造、涂改、添加或其它违反《病史书写规则》的,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司法文检鉴定申请。文检鉴定项目一般包括:签名笔迹鉴定、是否连续书写笔迹鉴定、添加、篡、涂改笔迹鉴定等。

  6、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患纠纷案件,法院一般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首次鉴定书不服的,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再次鉴定申请。首次、再次鉴定意见有瑕疵或有缺陷的,律师可以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对有瑕疵或有缺陷部分的鉴定意见进行补充鉴定。与诉前当事人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比,法院委托鉴定能够及时发现检材上的问题。

  7、伤残等级鉴定程序:为证明患方实际发生损害结果涉及的经济赔偿范围,根据《民法通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而向法院申请提起的一种鉴定程序。

  二、医疗纠纷诉讼中如何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2款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对此,应作以下几个方面的理解。

  (1)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患者(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原告)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

  (2)医疗机构(被告)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并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这种证明不能是只有言语的抗辩,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

  (3)如果医疗机构(被告)拿不出具有合理说服力、足以使人信赖并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据,证明不了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人民法院就会依照法律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并推定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被告)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三、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如果需要打官司,那么一定要做好证据的保全,保存好病历资料、住院证明、用药明细等相关材料,有了充分的证据,才能更好地维护我们的权益。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医疗事故官司应该怎么打及相关内容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咨询,可以找法律快车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