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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检察院案件风险评估制化解矛盾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6 01:27:08 人浏览

导读:

“那三年,为了打官司,俺跑断了腿。是检察官帮俺讨回了公道。”4月18日,在烟台芝罘区幸福小区自己的五金店里,42岁的周宏强这样告诉记者。周宏强是龙口市石良镇人,四年前,周宏强的妻子刘小云做分娩手术期间,因医生使用缩宫素不当,导致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了取

“那三年,为了打官司,俺跑断了腿。是检察官帮俺讨回了公道。”4月18 日,在烟台芝罘区幸福小区自己的五金店里,42岁的周宏强这样告诉记者。

周宏强是龙口市石良镇人,四年前,周宏强的妻子刘小云做分娩手术期间,因医生使用缩宫素不当,导致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了取得合理的赔偿,当事人历经一审二审,打了四年多官司,最终到公安机关报案。

办案检察官田梅和申晓燕经过多方努力,在查明本案不构成犯罪且当事人连续多年上访的情况下,多次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医院按照法院二审民事判决数额,赔偿原告刘小云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 29万余元。2009年 11 月,拿到医疗事故全部赔偿款后,周宏强夫妇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促进和谐”的锦旗送到了区检察院。

检察官们为什么要如此尽心尽力,去解决这样一些“分外”的麻烦?芝罘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莫中说:“这得益于我院近年来推行的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每受理一案,我们都会对案件中存在的矛盾激化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承办人会根据预案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影响较大案件当事人的引导和救助。”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实施,在每个办案人的心中都绷紧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弦,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3 年来,该院共适用该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712件。

此外,为化解社会矛盾,该院还采取了不捕不诉向当事人说理制度,对轻伤害、交通肇事、轻微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进行诉前和解,促成双方互谅互让,重建和谐的人际关系。(记 者 贾瑞君 通讯员张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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