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份司法鉴定书闹僵索赔案
导读: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饶纯武、万多 通讯员余前、陈星丞报道:昨日,新洲区双柳街龙山居委会 74号内,杨勇的家人收到第三份“司法鉴定意见书”,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据了解,今年30岁的杨勇,于去年11月10日上午,在上班途中被一辆旅游大巴撞击头部后送救。经全力抢救,杨勇保住了性命,但头颅骨凹进一大块。此后,杨勇经常口吐白沫,浑身抽筋。昔日身体健壮的青年人,变得痴痴呆呆,说话口齿不清,整天僵卧在床上,吃喝拉撒全靠妻子照料。
2月20日,湖北新华法医司法鉴定所第一次司法鉴定,出具的鉴定结论为IV(四)级伤残。在法庭上,杨勇的妻子要求重新鉴定。经湖北中真司法鉴定中心重新对杨勇进行鉴定,于今年5月16日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杨勇为II(二)级伤残。
不料,被告方又对该结果不认可,要求再做一次伤残度鉴定。经协和医院三位法医鉴定,最终得出武司鉴医字(2008)第1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又变成了III(三)级伤残。
三次鉴定结果迥异,这场官司随即陷入了僵局,杨家人遂向记者求助。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代天修律师认为,司法鉴定中,鉴定人首先要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才能做出尽量公正的评判;其次,法院可以积极主动,开庭时让鉴定人出庭质证,再做比较;再次,司法鉴定可以引入“透明操作”,让双方当事人见证鉴定过程,让鉴定结果更加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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