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医“截掉”他的小腿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18万元
导读:
青海新闻网 讯11月12日,27岁的俞发学拄着双拐来到本报说,三年前因为医生延误治疗,导致他右小腿下半部分截肢,不知道用什么走完下半生。
2005年11月24日,俞发学因车祸腿部受伤后,被送往乐都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刚入院时,他感觉自己的右小腿和脚部能活动。后来,医生给他打了石膏,缠了绷带。第二天,俞发学感到不对劲,受伤的小腿肚胀痛不止。他告诉医生,可医生说没事。此后两天,俞发学右腿疼痛加重并肿胀,医生又查看了他受伤的腿后,称关节韧带断了,消肿后要实施接韧带手术。又过了一天,俞发学的脚部冰凉、青紫,右小腿和脚部没有感觉,也不能动,医生看了看又说,病人的腿麻了,然后重新为他缠上了绷带。
11月29日,俞发学终于忍不住询问医生光缠绷带是否有效,这时医生才解开缠在病人小腿上的绷带,说俞发学腿部的血管可能有问题,建议做彩超检查。可俞发学当时腿部肿胀严重,根本无法做彩超。11月30日,青海省人民医院的专家来到乐都县人民医院巡查病房时,发现俞发学的血液无法在他的右小腿至脚部正常循环,腿脚部坏死。当天,俞发学连忙转往青海省人民医院治疗。12月,俞发学的右小腿被截肢。从俞发学住进乐都县人民医院治疗到发现他腿脚部坏死转院,整整6天,他腿伤的最佳治疗时间已经错过了。
2007年,俞发学被相关部门鉴定为六级伤残,他的家中还有个残疾的弟弟和没有劳动能力的父亲。以前他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而现在为了治病,他已经花去了不少钱,还欠下了许多债,俞发学希望能够安假肢,像健全人一样生活。
2008年10月25日,乐都县人民法院判决乐都县人民医院赔偿俞发学181153.5元。(作者:岳霄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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