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案件执行> 一审法院先予执行的裁定是否合法

一审法院先予执行的裁定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 2020-03-24 15:21:06 0人浏览
一审法院先予执行的裁定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对部分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经审理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裁定先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先予执行范围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先予执行条件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