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生宝宝住院时被咬伤毁容 23年后诉求百万赔偿
导读:
原告王某诉称:1986年3月,自己刚出生50几天就因病住在怀柔区第一医院儿科病房,当月22日凌晨4时左右,原告突然被野猫将其鼻子和面部咬伤(当晚无家属陪护,医院明确规定不许家属陪护病人)。事发后,受伤的王某被及时转到北京市儿童医院进行救治。期间,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并经公证机关公证,证实被告认可造成的本次人身伤害,并约定于原告成大后适时时机在北京所属医院进行鼻部矫正,术后由医院出具治愈结果证明后,医院不再负担费用。
成年后,原告先后于2006年至2008年3月在北京协和医院进行四次鼻部矫正手术。原告诉称,矫正手术需从耳部和头顶取骨,所以承担了极大的痛苦;同时,20年来,原告一直饱受他人冷嘲热讽,由于手术请假时间过长,王某也失去了一份较好的工作,多年来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故诉求医院赔偿精神抚慰金100万元。限于目前国内该医疗领域的水平限制,原告再经十几年尚不能保证治疗终结,故要求医院负担原告有关后续治疗费用。
被告辩称,被告所负担的医疗费用已在86年的双方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并经由公证机关公正,双方应依约履行,故不愿负担约定之外的精神赔偿等费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逗狗被咬了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在哪些情况下加害方免于承担赔偿责任?逗狗被咬了是动物致人损害的具体表现之一,因此也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如果加害方能证明是受害方
本报讯出生仅一天的婴儿被暖水瓶烫伤,家属要求发生事故的医院赔偿,并将婴儿留在医院拒绝领回。26日,记者获悉,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医疗纠纷,而且陈某在事件中也有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