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拒签字孕妇难产亡”引发制度反思
导读:
21日下午,北京朝阳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竟然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在3个小时的抢救过程中,医院向卫
生系统领导请示的结果却是“不签字不手术”。
在众目睽睽之下,在极度的痛苦中,两条生命陨落了,而所有当事人竟然都不会受到制裁,因为他们严格执行着制度。毫无疑问,在孕妇丈夫拒绝手术签字的情况下,北京某医院严格按照制度办事,而且也在制度范围中竭尽所能地采取了一切可能的办法,但是血淋淋的结果提醒我们必须跳出繁文缛节的制度条文,站在对人的生命权尊重的高度,重新审视看似科学先进的制度背后残酷、无奈的一面。
一个文明的社会中,当一个公民无可依靠自己的家庭成员时,社会就应该是他(她)坚强的、最后的后盾。而且,文明的底线就是生存,一个公民的生存权受到公然的威胁时,所有附着在社会成员间的种种制度羁绊都应该为其让路。只看到制度,而看不到生命;只尊重制度,而不尊重生命;手握救死扶伤大权,而敬畏束手束脚的制度;宁可要法律保护的不作为下事故免责,不要道德推崇的当机立断下权益变通。悲剧的伏笔已经埋在了医疗行业规章制度的细节深处,悲剧的发生只是早晚的事情。
制度的日趋严密,包含了医院在一再的医患矛盾纠纷中“亡羊补牢”出来的“智慧”。现在,患者家属知情同意是医疗行业规章制度的要求。按规定,所有手术、治疗的每一步都必须有明确的记录,包括谈话签字过程。再简单的医疗操作,只要有可能对患者造成损害,医生都必须征求患者或其家属的意见。
但是,对医疗行业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尊重,不能代替医院医生在紧急事件中的灵活变通性,不能代替对医患关系和谐环境的整体修复,不能代替对种种行业作茧自缚行为的反击勇气,不能凌驾在公民生命权之上。
在生命面前,我们每一个人都没有资格去剥夺他人正当生存的权力,也没有资格凭借所谓的制度去剥夺一条甚至更多条生命;在生命面前,一切有可能扼杀生命的制度自当退避三舍。
如果当时的领导能够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勇敢地作出“不签字也要手术”的指示,让医生抛弃顾虑,放心手术,那么,也许就不会有这样的悲剧。
一切制度设立的终极目的都是为了保证生命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一旦制度碰撞到每一个公民的合法的生命权时,一旦法律制度危及到生命的存在时,那么,我们不仅要问:在这样危及生命的状况之下,卫生部门能否以制度来保障生命,将“家属不签字,医生也要救人”的权利送至每一位大夫的手中,让大夫消除担责的顾虑,大胆抢救,从而不再让生命在不合理的制度面前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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