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处理 > 淋巴漏是否是医疗事故

淋巴漏是否是医疗事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08:53:01 人浏览

导读:

淋巴漏是术后的一种并发症,如果医务人员并未违反相关手术操作,并做到了防范要求的措施则不能将其认定为医疗事故。反之,则可能构成医疗事故。更多关于淋巴漏是否是医疗事故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淋巴漏是术后的一种并发症,如果医务人员并未违反相关手术操作,并做到了防范要求的措施则不能将其认定为医疗事故。反之,则可能构成医疗事故。更多关于淋巴漏是否是医疗事故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淋巴漏是否是医疗事故

  淋巴漏是术后的一种并发症,是有发生的可能性,假如医务人员没有违反相关的手术操作,也做到了防范的措施,那么就不能属于医疗事故,反之,患者及其家属是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医疗机构负责把患者治愈为止。

  二、医疗事故鉴定去哪里做?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法院要求鉴定的。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三、医疗事故鉴定要提交哪些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

  (4)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医疗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及亲属还要尽快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淋巴漏是否是医疗事故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