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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没怀孕原是节育环没取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8 10:16:50 人浏览

导读:

孙女士拿着诊断,心里很不是滋味白桄摄孙女士今年38岁,2000年,经人介绍,她和丈夫结婚。“结婚当年我不小心怀孕了,但条件有限,只好打掉了孩子,并做了节育手术。2006年,夫妇俩有了一定经济基础,把怀孕生子纳入到家庭计划中。当年9月,听说有家诊所的大夫手术

  孙女士拿着诊断,心里很不是滋味   白桄 摄

  孙女士今年38岁,2000年,经人介绍,她和丈夫结婚。“结婚当年我不小心怀孕了,但条件有限,只好打掉了孩子,并做了节育手术。

  2006年,夫妇俩有了一定经济基础,把怀孕生子纳入到家庭计划中。

  当年9月,听说有家诊所的大夫手术经验丰富,孙女士慕名去做了取节育环手术。她上的是圆形的环,但取出时断开成了直的。

  两年来,夫妇俩一直盼着小宝宝,但是孙女士的肚子却一直没有动静。“虽然这几年来我总是肚子疼、腰疼,但我之前也怀过孕,所以没往别的地方想。”但最近四五个月,孙女士的经期越来越不正常,“我到医院照了彩超才知道,原来还有两个节育环残片没取出来!医生说我的不适症状都是它们引起的。现在就算是把这两个残片取出来,再怀孕的几率也不大了!”

  “丈夫特别想要一个孩子,现在离家出走10多天了。”孙女士哽咽了,“他要离婚,如果我这个病治不好,我的家就没了!”

  孙女士多次找到给她做手术的诊所,“当时我没把病历带走,经过多次协商,诊所提出负责我的清宫费,并赔偿我3000元钱,可我没同意,我希望他们给我治疗到怀孕为止。”

  昨日,记者与该诊所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她表示:“我们诊所的患者病历只保存一年。若她有证据证明是在我们诊所做的手术,并且有证据证明是这个手术导致她两年未孕,她可以走法律程序。”

  据了解,《长春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节育手术事故按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禁止个体诊所施行节育手术。 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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