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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流后医院有补助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7 08:51:33 人浏览

导读:

药流属于人流的一种,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接下来,关于药流后医院有补助吗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药流属于人流的一种,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接下来,关于药流后医院有补助吗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药流后医院有补助吗

  根据生育保险的内容,药流后医院是没有补助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和社会化发放。而且需要满足条件。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

  (二)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o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因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的支付: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不包括新生儿的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流产术、引产术)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手术所需的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因未落实节育措施而施行流产术(含药物流产)、引产术发生的费用,不列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4、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定额补偿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

  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和社会化发放。

  

  二、怎么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职工,应在产后或计生手术后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

  (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就是准生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就是出生证)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补充,到申请部门填写一张“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三、药流的最佳时间是多少天做

  怀孕后不想要继续妊娠的女性,可以在怀孕五周至七周的时间,去医院做药物流产的。在怀孕五周之前,通过超声检查可能看不到有孕囊,这个时候是不能够做药流的。怀孕七周之后,也不建议做药物流产,因为胎儿月份太大了,可能在药流过程中,出现阴道大出血或者血药流不干净的情况。做药物流产之前要先确定宫内妊娠,而且孕妇的身体健康,才可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药流的。要在合适的时间段进行药流,不然对女性的身体伤害会比较大,还容易发生药流不全的情况。

  根据生育保险的内容,药流后医院是没有补助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和社会化发放。而且需要满足条件。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药流后医院有补助吗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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