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的原则有哪些
导读:
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贫困地区没有医疗技术或者医疗落后的地区提供医疗救助或者医疗设备方面的救助。这些医疗救助的原则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医疗救助的原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适应经济发展水平
医疗救助的保障水平应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医疗救助保障的是困难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的内容在各个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有不同的内涵。
如果保障水平过低,可能造成救助资金结余,需要救助的人群却不能受益;保障水平过高,不利于费用控制,同时会加大财政负担。
因此,医疗救助应该遵循的是“低水平,广覆盖”原则。首先,要保证救助的“低水平”能够达到满足受助对象基本卫生服务的要求,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扩大救助覆盖面而不是提高保障水平。
二、先试点,后推广
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稳步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增加,逐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在我国,不管是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还是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都遵循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
根据各地区的特殊情况,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安排,总结出了宝贵的经验,为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实践基础。
三、多方筹资,量力而行
通过发动社会力量资助、医疗救助基金给予适当补助、医疗机构自愿减免有关费用等多种形式对救助对象给予医疗救助。实施医疗救助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
四、动态性原则
医疗救助保障经济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服务得到保障。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一方面,居民的经济收入也在发生变化,过去不贫困的人因多种原因可能陷入贫困,过去享受医疗救助的人也可能因子女工作等原因增加收入来源;另一方面,国家财政和各种途径对医疗救助的投入逐步增长,有能力提高救助水平,扩大救助范围。因此,医疗救助制度应遵循动态性原则。
五、分类纳入,分类救助
我国在进行医疗救助制度探索的过程中,不少地区试点政策中明确提出“分类救助”的指导原则。
由于疾病发生的特殊性,救助对象具有多样性,其实际的疾病经济负担有较大差异,也就决定了医疗救助需求的多样性。
根据其差异制定不同的起付线或救助比例,既可以较好地保障“三无人员”、“五保对象”等特困对象卫生服务的利用,又可以满足各类人群对救助的不同需求,促进救助的结果公平。
实践证明,“分类纳入,分类救助”的原则符合我国救助实际,也是保证救助资金有效利用的指导思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疗救助的原则的相关知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医疗救助的法律知识,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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