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脑瘫女孩获赔49万
导读:
■新闻回放
2001年2月14日周丽萍在汪清县人民医院自然分娩一女婴黄小凌,但因脐带绕颈,出生后婴儿未发出啼哭声,出现轻度窒息,后确诊为“脑瘫”。2004年11月3日鉴定中心得出意见:首诊医院的原始病历有严重瑕疵。2005年4月8日和12月6日,汪清县法院两次判决汪清县人民医院赔偿黄家各项费用共计49万元。被告不服,于今年1月4日提起上诉。
东亚延吉讯(记者 辛枚 文/摄) 4日,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女孩脑瘫一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汪清县人民医院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判决汪清县人民医院赔偿黄家各项费用共计49万元。
昨日,记者在黄小凌的姑妈家见到了黄小凌和她的家人。这次终审结果令一家人激动万分,黄小凌的爷爷奶奶轮番抱着孙女哭。这次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秉公断案,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此案做出了终审判决,让黄小凌一家如释重负。目前,黄小凌虽不能说话不能走路,但却很聪明,别人说什么她都听得懂,当爷爷含着热泪告诉她官司打赢了,接下来就要用这49万元的赔偿款带她去遍访名医时,她的眼泪一串一串流下。爷爷说要用余生来陪伴和呵护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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