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申请医疗救助有哪些程序?
导读:
参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其中,持有效期内《特困证》、《低保证》的参保人员可以对其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指自负部分)直接申请医疗救助,其余参保人员当年度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指自负部分)须超过规定额度(1万元)。参保人员的年度医疗困难救助申请时间放在翌年的1月份,申请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原件、清单、病历及所需的证明材料。带足材料后向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申请上年度的医疗困难救助,填写《临安市医疗困难救助申请表》后,报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对持有有效期内《特困证》、《低保证》的参保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异地安置和常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负责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申请人居住地村(社区)或所在单位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社保经办机构给予医疗困难救助。
无单位的参保人员可以持所需材料直接向市社会劳动保险办公室医疗管理科提出申请。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提示:申请医疗救助需要符合社会救助暂行条例等规定的条件。申请医疗救助需要提供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证件材料向政府或者
核心提示:哪些人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制度是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的人员主要有三类,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