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医疗责任保险受卫生部好评
导读:
华龙网讯(通讯员邹军、付思全) 4月1日,卫生部服务中心副处长韦四皇率卫生部专家组对江津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该区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执业责任保险情况的汇报,并和李市、先锋、支坪、油溪、龙华等镇(街)卫生院的负责人及医务人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江津区卫生局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传统的医疗责任保险只对医疗事故进行赔付,该区医疗机构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中仅有百分之几能达到赔付标准,获得赔偿。保险公司主要针对二级以上医院承保,对镇(街)医院只选择性开展,对村卫生室拒保,而且保费昂贵,理赔程序复杂、时间较长。
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因受地域、经济、技术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其发展相对滞后,普遍存在发展底子薄、欠帐多、收入低、盈余少、抵御风险能力弱的情况,医疗纠纷所造成的巨额赔付成为医疗机构的沉重负担。传统的医疗责任保险严重阻碍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2003年,江津区与天安保险公司探索性地创建了以“低保额、低保费、协商处理医疗纠纷”为特点的医疗执业责任保险,为切实解决医疗纠纷中的“赔付难”问题找到了一条有效途径。与传统医疗执业责任险相比,它具有“保额低、保费低、保险责任适度扩大、理培程序灵活”的特点,不但将医疗事故责任纳入保险责任,而且将医疗事故争议纳入保险责任,增强了保障力度,特别适合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经费少”、“纠纷繁琐”、“索赔金额小”的现状,实现了患者、医疗机构、政府“三满意”。
目前该区27个镇(街)卫生院已全部投保;乡村医生投保623人,参保率达80%;个体诊所投保46家,参保率约30%。该区开展的此项工作得到了重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赞扬,成为江津卫生工作的一大亮点。
韦四皇认为,江津的做法成效显著,给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并表示将对医疗责任保险再做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进一步的探索和修改,以更好地适应我国实际,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在全国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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