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手术后给病人钱是心虚?还是被讹?
导读:
抚顺矿务局医院的一位医生给病人做完手术,承诺愿意给病人一部分钱,作为“精神上的安慰”。
在病人家属没同意的情况下,医生给的钱就由2000元升到3000元,而后又提升到5000元。
病人家属称,医生缺乏道德,差点害死病人,要讨个说法。医生则称,自己都是遵循临床规范进行的,病人家属在敲诈他。
2011年7月25日,70岁的病人王德元进入抚顺矿务局医院治疗。从住院病案首页上看,王德元同时患有多种疾病,其中一种疾病为胆总管结石。
接受手术后,2011年8月8日,王德元出院,回家休养,住院病案首页上写明:胆总管结石治愈。
王德元女婿汪先生称,老丈人为了摘除身上的结石,腹部被开了一条十多厘米长的刀口,回到家后,身体每况愈下,家人都做好了最坏的准备。汪先生通过其他当医生的朋友得知,像这种结石可以通过一种微创的方式取出,不用开这么大的刀口。
汪先生找到矿务局医院主刀的商医生。2011年8月23日,王德元再次进入矿务局医院就诊。 8月28日,王德元第二次出院。住院病案首页上再次写明:胆总管结石治愈。
汪先生更加愤怒,第二次手术证明,微创技术是可以治愈这种疾病的,为啥首次开刀给70岁的老爷子开这么长的刀口呢?不但开了十多厘米长的刀口,而且结石还留在身体里,回想到手术之前,家属并未塞给医生红包,他怀疑病人因此遭到医生算计。
他说,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经过商医生同意,第二次家里只花了几百元钱就做了这次手术。
在随后的半年里,汪先生三番五次找到商医生,要求给个说法。在某一次交谈中,商医生提出,“不放弃用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愿意给2000元,在汪先生没有同意的情况下,2000元变成了3000元,随后又变成了5000元。汪先生认为,商医生提出给病人金钱,更说明他在治疗中存在严重的问题,他要求矿务局医院对此事作出调查,并给予答复。矿务局医院对此的答复是:医院无过错,患者家属可以走法律程序。
昨日,记者联系到矿务局医院的商医生。
商医生说,当时病人身上除了胆总管结石外,还有另外一个结石,如果采用微创技术,可能需要两次微创手术,而采取开刀手术的方式,是家属同意的。
对于第二次手术费用问题,商医生称,考虑到病人家庭很困难,是低保户,自己为他们垫付了很大一部分费用。
至于要给病人2000元到5000元的费用,商医生称,因为医患关系紧张,自己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另外看着病人老两口实在可怜,很同情他们。
商医生称,自己都是遵循临床规范在治病,他觉得病人家属无理取闹,敲诈勒索,不排除使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特派抚顺记者 赵永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随着人们所面对的竞争和压力的增大,应激强度的增高,出现心理问题的风险也在加大。资料显示,世界范围内完全无心理疾病的人只占9.5%,有近90%的人有各种各样的心理
误诊,即医务人员由于观察检查不周,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漏诊或给出错误的诊断。误诊的后果往往可能是较大的,因此我国对误诊也做出了比较严格的规定。那么,医院误诊有哪些
医疗事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会产生诉讼费。这是必须要缴纳的费用,当然,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除外。那么医疗事故诉讼费是多少呢?下面为你整理了医疗事
临床体化用药,从字面上理解,就是针对病人的特征,因病因人用药,使病人获得最的利益,同时使毒副作用减少到最轻个话题说了好些年了,但是实行起来却很困难。方面从科学层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