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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拍CT时从高凳上摔下死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4 22:05:25 人浏览

导读:

事发曙光医院东院家属认为护工看护不力院方称直接死因是肝病东方早报记者周宽玮一名肝病患者在曙光医院东院CT室拍片,护工临时走开,患者从高凳上摔下,次日死亡。死者家属认为,护工看护不力致患者摔倒是死亡的直接原因。在与院方、后勤公司协商赔偿不成后,昨天

  事发曙光医院东院 家属认为护工看护不力 院方称直接死因是肝病

  东方早报记者 周宽玮

  一名肝病患者在曙光医院东院CT室拍片,护工临时走开,患者从高凳上摔下,次日死亡。死者家属认为,护工看护不力致患者摔倒是死亡的直接原因。在与院方、后勤公司协商赔偿不成后,昨天死者家属将医院和后勤公司告上法庭。

  从高凳摔下后患者死亡

  今年10月12日,杨女士的父亲、59岁的杨先生因肝病住进曙光医院东院。10月15日上午,杨先生在杨女士和一名护工陪同下到CT室拍片。由于医院规定“病人家属不得入内”,杨先生由护工单独陪同拍片。约5小时后,杨先生感到头晕,“后脑出现弥散性疼痛”,经家属提出后,院方为其加做了脑部CT。杨女士表示,CT结果证明其父脑部有出血症状,“我父亲颅内出血,深度昏迷了12小时后不幸死亡。”

  杨女士及家属事后找到护工询问当时情况。谈话录音显示,护工承认当天杨先生摔倒,称值班医生要给杨先生坐着拍胸片,让他坐在一张高约50厘米的木凳上。护工因要去替患者取生理盐水走开一会,“他说他站不住,就让他坐在凳子上,我帮他拿盐水,还没挂好,他就……”护工称,CT室还有其他医生想去搀扶,但为时已晚。事后不久,护工便不见了。

  医院和后勤公司互推诿

  在曙光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书上,“直接死亡原因”为“重型肝病”,“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无关的其他重要情况”为“左侧硬膜下血肿”,即脑颅出血。杨女士事后向院方索要CT片遭拒。家属认为,患者“摔伤致死”与医院有不可推脱的关系,要求医院和护工所属的后勤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在庭上,第一被告上海吉晨卫生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承认患者摔倒的事实,但认为地点已在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之外,不应承担责任。代理律师认为,公司不是医疗单位,员工(护工)只提供体力服务,负责将器械或病人等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患者在CT室应由相关医生照看,是院方负责的范围。

  曙光医院的代理律师称,院方与第一被告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合同相关条款规定,病人检查、在病区间转入转出期间的安全都由后勤公司负责。患者做CT检查时摔倒,符合规定中第一被告所应承担的职责范围,院方不应承担相关责任。其补充称,院方提供的凳子符合安全规范。

  由于当庭双方均未提供当事人护工及死者头部CT片等重要人证物证,法院宣布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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