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非法行医信访办主任“请”记者出去
导读:
面对关于沈阳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卫生所非法行医的举报和问题的咨询,号称最了解法律法规的沈阳市卫生局信访办袁主任一听说来的是记者,立即“请”记者出去。 记者 王鹏 摄
记者陶刚 王鹏报道 本来就是一个非法行医的举报和问题的咨询,记者来到了沈阳市卫生局。但记者苦等一个多小时,要么被工作人员挂电话,要么被工作人员要求等待……直到5天以后,记者的举报和咨询仍旧没有结果。
2010年6月10日上午,两位女性老者来到本报,她们是沈阳化工研究院(据老者讲,现已改名为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退休职工,要举报的就是该研究院卫生所长期非法行医的问题。
一老者告诉记者,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卫生所长时间由一名叫何建平的医生主管,不仅为该院职工看别的病,还对外营业。
老者称,该卫生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名称为“沈阳化工研究院”,但该院已于2009年下半年改名为“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了。何医生的执业医师证上的执医范围为牙科,但何医生在卫生所行医时却成了“全科”医生,并以数十份何医生签名的处方为证。
两位举报者称,她们曾多次将这些问题反映到卫生部门,但却迟迟未能解决。
6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沈阳市铁西区的沈阳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卫生所。记者说明来意,何建平大夫说:“那些处方签是因为有的时候当班的大夫不在,我替了一下……”
记者看到了该卫生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面的名称确实如举报人所说,仍旧是“沈阳化工研究院卫生所”,而法人代表以及负责人均是何建平一个人。
在这家可以使用医保又可以对外营业的卫生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存在的问题,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呢?
6月11日上午,记者辗转联系到沈阳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法规处的职责中一项为负责全市卫生系统的行政法监督、法律事务咨询工作)。一位自称姓王的女性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我想咨询一下企业卫生所是否可以对外营业?法人代表在注册时是否有要求?企业更名,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要求强制更名?”记者抛出了3个问题。“你到区(卫生局)里问。”这名工作人员说。当记者再次追问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并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又找到了沈阳市卫生局信访办袁主任。记者再次将3个问题说出来。袁主任在解答问题时一直在使用:“我感觉应该是……我感觉……我认为……”
记者说:“袁主任,到底法律法规上是怎么要求的。这些问题必须得弄准啊,我们还得给公众一个交代啊!”当记者表明身份后,袁主任以“我们有采访程序”为由将记者“送出”了信访办。
记者随后联系沈阳市卫生局纠风办,准备对投诉相关工作人员时,接电话的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说:“那你们等等吧!”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记者在沈阳市卫生局大厅内等了20多分钟也没有等来一名工作人员。直到5天后记者截稿时,记者仍旧没有等到沈阳市卫生局的一个电话。在采访时,记者看到沈阳市卫生局楼内大厅中有这样一句话:“始终保持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工作热情;始终保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真情。”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张家界城管副局长举报市长同事见面不敢打招呼全国优秀警察、湖南十大杰出青年、现任张家界市城管局副局长的龚厚钦实名举报该市市长赵小明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在湖南官场引发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