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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检察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4 11:53:23 人浏览

导读:

×××人民检察院原告:人民检察院(本院)所在地址:(本院院址)代表人:(姓名)职务:(本院检察员)被告人:(如果属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如果属单位、法人,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所在地址。)

 ×××人民检察院 

原告:×××人民检察院(本院)
  所在地址:(本院院址)
  代表人:(姓名)    职务:(本院检察员)
  被告人:……(如果属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如果属单位、法人,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所在地址。)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情况……
  (包括证据名称、来源、证人姓名、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份
                            起诉人(本院名称)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使用。
  制作份数:一般6份,每增加一名被告及辩护人增加2份,有关单位1份
  送达范围:人民法院2份,被告、辩护人各1份,有关单位1份
  归卷:检察卷1份,检察内卷1份
  主办部门:审查起诉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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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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