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双被烧伤调解获赔三万八
导读:
日前,因家中所用燃气灶减压阀质量问题引起火患被烧伤的贾先生与其妻王女士,通过诸暨市消费者协会城北分会协调,从经销商何某及生产厂家处获赔3.8万元。
近日,诸暨市消费者协会城北分会接到家住暨阳街道苎萝新村的贾先生的投诉:其妻于2006年8月2日在诸暨市小商品市场何某的五金铁器摊位购买慈溪市某阀门有限公司生产的JYK—0.6型调压阀一只,8月3日傍晚使用时,因阀门漏气,导致液化气钢瓶突然爆炸,正在厨房做菜的王女士脸、颈、右手臂和右脚被烧伤,贾先生的右手臂和右腿也被烧伤,随即两人被送往诸暨市人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诊断结论为:王女士面、颈、右上肢、下肢8%Ⅱ°烧伤,贾先生面部右手、右下肢Ⅱ°5%烧伤,两人共花去医疗费用10953.25元。特别是王女士的脸、颈、右上肢烧伤程度严重,脸上留有明显伤痕。
接诉后,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分三步着手进行调处。一是到事发现场详细勘察,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到医院了解伤势,给予安慰,并提醒妥善保管诊疗记录;三是通过经销商何某积极与减压阀的生产厂家慈溪市某阀门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协调赔偿事宜。
工作人员在与厂方多次沟通、进行大量思想工作之后,终于促成厂家同意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包括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费在内的各种损失38000元,贾先生夫妇表示接受,一起燃气灶调压阀引起的意外伤害纠纷在消协工作人员的积极调处、双方当事人的互谅互解下圆满结案。(寿卓萍 何国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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