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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衣遭商家忽悠 消保调解加倍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4 18:38:14 人浏览

导读:

长兴县雉城镇的张女士最近在当地一家大商场购买了一件羽绒衣,谁知商家居然将“雪尔登”牌当“凤意”牌推销,这让张女士难以接受。近日,经长兴县消保委调解,终于为张女士消除了心中的烦恼。2月15日,张女士来到当地一家年前新开张的大商场,在羽绒衣销售区,她发现“

兴县雉城镇的张女士最近在当地一家大商场购买了一件羽绒衣,谁知商家居然将“雪尔登”牌当“凤意”牌推销,这让张女士难以接受。近日,经长兴县消保委调解,终于为张女士消除了心中的烦恼。

2月15日,张女士来到当地一家年前新开张的大商场,在羽绒衣销售区,她发现“凤意”牌系列羽绒服在进行换季降价销售。张女士本来就喜欢这个品牌,现刚巧遇到降价处理,当即产生了购衣的念头。经过仔细挑选,张女士花了278元钱,买下了一件“凤意”牌的红色羽绒服。

回家之后,张女士在试穿刚买的羽绒衣时,惊奇地发现羽绒衣上贴着却是“雪尔登”牌商标,根本找不到“凤意”牌商标。此时,张女士觉得自己肯定被商家骗了。第二天,张女士就找商家讨说法。她认为,这件羽绒服是从商家标注的“凤意”系列中挑选的,在收银台出具的小票上打印的也是“凤意”牌,而整件羽绒服上却找不到“凤意”牌商标,因此要求商家给予退货。但商家却解释说,“雪尔登”和“凤意”属一个系列,品质相当,价位相同,拒绝退货。在双方协商毫无结果的情况下,张女士即向长兴县消保委投诉。

县消保委受理投诉后,即刻通过电话与“凤意”和“雪尔登”两个品牌的生产厂家取得了联系,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凤意”牌系列羽绒服是由江苏一家企业生产的,而“雪尔登”牌羽绒服是该厂授权给湖州市南浔镇一家服装厂生产,但“凤意”与“雪尔登”是两个品牌。县消保委认为,经营者将“雪尔登”牌当“凤意”牌销售给消费者,涉嫌欺诈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一倍。最终,在县消保委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经营者现场退还消费者购羽绒服款278元,并增加一倍的购衣赔偿款278元,张女士对县消保委所做的工作表示由衷地感谢! (顾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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