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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机老化经销商退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5 02:19:17 人浏览

导读:

仙女用户贺某于2005年元月在我市某家电门市部购买一台金星牌17英寸彩电,使用不到半年,显像管即老化不能使用,经销商承诺保修一年,遂采用显像管再生仪将显像管激活,企图延长其使用寿命拖过保修期。2005年9月,该彩电显像管已完全老死,用户要求退货,但商家认为只能

仙女用户贺某于2005年元月在我市某家电门市部购买一台“金星牌”17英寸彩电,使用不到半年,显像管即老化不能使用,经销商承诺保修一年,遂采用“显像管再生仪”将显像管激活,企图延长其使用寿命拖过保修期。2005年9月,该彩电显像管已完全“老死”,用户要求退货,但商家认为只能换货,于是发生纠纷。
2005年10月8日,用户根据有关部门的意见,请求市家电办检测认定是否“原装货”。经检测,该彩电机壳、电路板为新配件,显像管为旧彩管。用户将家电办认定结果告知商家后,该商家负责人主动来到家电办承认错误,并退赔用户购机款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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