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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协:及时发布消协观点促进消费和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3 00:37: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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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发挥职能创新思路,全方位做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明分析说,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一些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现象不断出现,强势经营者不断为其行为进行种种辩解。针对这一现象,近年来,北京市消协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消费维权方式方法,根据社会上发生的新的消费热点问题,及时、准确地发布消协观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大对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舆论监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果。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消协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4900件;解决4847件,完结率达98.9%;接待来访、咨询16697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6万余元;其中因经营者欺诈行为,消费者得到加倍赔偿44615元。    近年来,在分析消费难点和对一些行业存在的霸王条款进行点评时,北京市消协注意到,一些行业潜规则虽然没有以制度性的“行业规定”、“行业服务规范”或“行业标准”等形式出现,却被行业内几乎所有经营者执行。这种带有不公平性和普遍性的潜规则,不仅对不特定的多数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而且还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消费和谐。    房地产市场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在消费者贷款购房过程中,有一笔本应由银行支付的房屋贷款律师费,却转嫁到购房消费者头上。北京市消协调查发现,消费者在购房中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要同时向购房消费者收取800元至3000元不等、有的甚至更多的房贷律师费,且不开正式发票,仅给收据。自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北京的购房消费者共替银行交了数亿元的房贷律师费。    针对这一问题,2007年,北京市消协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公开点评,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北京市消协与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同北京市银行协会进行了多次商谈,并组织北京二十几家银行召开座谈会。经几轮座谈,最终北京市消协、市律师协会和市银行业协会以公告的形式,终止了在北京实施了8年的消费者贷款买房替银行缴纳房贷律师费的做法,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电信资费不合理是社会各界多年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2005年以来,北京市消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连续对不合理电信资费进行点评,极大地推动了首都电信资费的改革进程。在北京市消协连续3年的大力推动下,北京市于2007年取消了手机双向收费,实现了单向收费,今年又大幅度降低了漫游费。    张明对记者说,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近几年来北京市消协还对商场打折促销、餐饮行业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铁路部门退票收取20%退票费的规定、电信部门电话卡余额不退过期作废的规定、自来水公司的不公平供水合同、名人明星代言广告问题、行业协会的价格联盟等一系列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准确地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在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关心、配合与支持下,一些问题得到了全部解决,一些问题已经解决了一部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北京市消协坚持以消费者为本,消费维权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张明对今后的工作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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