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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至立:用新的发展理念和方式促进社会进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5 01:21:04 人浏览

导读:

11月15日至1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带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组到山西省进行执法检查。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纯清,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君先后陪同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

11月15日至1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带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组到山西省进行执法检查。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副书记、省长先后陪同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周原,全国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孟晓驷等参加检查活动。

  在晋期间,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山西省关于贯彻节约能源法的工作汇报。陈至立充分肯定了山西省贯彻节约能源法取得的成效。陈至立指出,山西是煤炭大省也是老工业基地,节能工作任务艰巨,近年来,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山西注重完善节能法规和管理制度,在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耗能产业及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上,收到了明显效果。

  陈至立指出,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这对贯彻节约能源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陈至立希望贯彻节约能源法,首先要把循环经济、节能减排、降低能耗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贯穿于各个领域的决策和运行过程。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遏制高耗能行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强化节能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

  陈至立强调,目前建筑节能是我国节能工作的薄弱环节,同时,建筑节能的潜力十分巨大。要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促进建筑节能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推动健全完善有关建筑标准、制度和政策,促进节能建材、设备及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的规模应用,特别是从政策、制度和规划上促进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和普及。

  节约能源、促进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国家发改委会同中宣部、全国妇联等几个部委联合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其中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明确由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我国占人口一半的妇女是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重要力量,为了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和社区中的工作优势,积极组织广大家庭成员投身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全国妇联号召在全国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首先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和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着力改变当前家庭生活中存在的与节能减排要求不相适应的观念和行为方式,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树立了节能减排的科学观念,开展了文明健康、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大大弘扬了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其次是以提高家庭和社区节能减排意识、普及家庭和社区节能减排知识与技能、倡导家庭和社区节能减排文化、指导家庭和社区开展节能减排实践活动为重点,重塑家庭生活消费新模式,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在践行节能环保消费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几天来,检查组先后深入太原晋中阳泉等地检查指导。在山西省实验中学,陈至立实地视察了新校区热泵技术项目,在太钢集团听取并察看了企业节能工作现状,陈至立还走进居民家中,与居民亲切交谈并了解节能状况。17日,陈至立到大寨视察了新农村建设中的节能情况,下午还到阳泉市听取了节能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当地政府、企业等相关人员进行座谈。考察期间,山西省委副书记、省纪检委书记金道铭,省委常委、省人大副主任申联彬,省人大副主任靳善忠,副省长牛仁亮等先后参加汇报会和陪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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