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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啤酒瓶炸伤获赔四万四千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6 18:18:32 人浏览

导读:

诸暨市消协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对待每起消费投诉,新年伊始就成功调处一起啤酒瓶爆炸伤人案,消费者获赔44690元。事情当追溯到2006年7月29日。那天,诸暨市牌头村村民郭某到本镇一家啤酒批发部购得某品牌的啤酒一箱,价格33元。次日下午6时许,郭某在拿啤酒时酒

诸暨市消协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对待每起消费投诉,新年伊始就成功调处一起啤酒瓶爆炸伤人案,消费者获赔44690元。

事情当追溯到2006年7月29日。那天,诸暨市牌头村村民郭某到本镇一家啤酒批发部购得某品牌的啤酒一箱,价格33元。次日下午6时许,郭某在拿啤酒时酒瓶突然爆炸,伤及郭的眼鼻等处,当即流血不止,在当地诊所作简单处理后,郭即被送到诸暨市人民医院江东分院手术近三小时,住院治疗16天,分三次拆线,花去医药费9956.32元,经伤残评定为8级。事发后两日即2006年8月1日,其亲属投诉到诸暨市消协牌头分会要求调处。

接诉后,消协工作人员一边安抚伤者,劝慰一切以人为重,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并提醒保管好所有医药及和车费票据,以便索赔;一边进行拍照取证,并向附近村民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同时,工作人员又迅即与啤酒批发部取得联系,并将情况详细通报给啤酒的厂负责人。厂方态度明郎:一、尽快住院医疗,一切费用由厂家承担;二、第二天派员前来勘察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作为处理依据;三、委托诸暨保险公司代为勘察,以便尽快取得费用赔偿。厂方还委派专人前来消协分会协调赔偿之事,期间郭某家属提出经济困难,医药费难以垫付,在工作人员的从中斡旋下,厂方来人积极请示领导,几天后5000元预支医药费便送到了郭某手里。

与此同时,消协及时督促郭某进行伤残鉴定,经鉴定,为伤残8级。对于伤残赔偿标准消协通过请示市消协,按规定核算出为39000余元,据此,工作人员于2007年1月9日约请双方到牌头消协分会接受调解。通过双方积极磋商,工作人员努力调解,最后达成协议:由啤酒厂方赔偿郭某包括医药费、旅差费、伤残赔偿费在内各种损失44690元,该案告结。

当双方与工作人员告别时,消费者郭某双眼泪花,51岁的她虽然被炸伤眼睛,但心里明镜般明白,消协心里装着群众,想着村民,是老百姓的贴心人。

( 骆国祥 余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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