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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被阜宁公安局忽悠,阜宁公安局欺下瞒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5 08:57:58 人浏览

导读:

我们耳濡目染的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可是,面对残酷的现实,拿起法律武器有时谈何容易,保护自身权益往往身不由己。当法律武器掌握在别人手里,当徇私舞弊披上合法的外衣,当我们无能为力拿起法律的武器,我们怎么办?如果是我,我只能选择委曲求全、自怨自

我们耳濡目染的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可是,面对残酷的现实,‘拿起法律武器’有时谈何容易,‘保护自身权益’往往身不由己。当法律武器掌握在别人手里,当徇私舞弊披上合法的外衣,当我们无能为力拿起法律的武器,我们怎么办?如果是我,我只能选择委曲求全、自怨自艾,因为法律强大不可侵犯,我惹不起我怕躲猫猫、喝开水!可是有人不这样想,有人宁可同归于尽,也不愿意忍气吞声,宁可鱼死网破,也不愿意苟且偷生。虽然我不赞成,但是我深表同情。
信息标题: 光天化日,地方无赖三年来多次到我门市闹事,意在敲诈勒索. 回复时间: 2009-09-22
  回复内容: 宁县东沟镇门市经营户:您好!因街头地痞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9月9日阜宁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街头地痞以行政拘留五天并处罚款二百元。感谢您的信任。
  回复单位: 厅办公室
  
  
  而事实被打伤,被抢夺的经营户于9月11号被派出所带进阜宁县拘留所非法拘禁三日.
  
  街头地痞却逍遥法外,继续横行霸道.
  
  现当事人质疑阜宁公安局滥用职权,知法犯法.欺下瞒上,竟敢忽悠省公安厅.充当黑
  
  恶势力保护伞,阜宁公安这种警匪勾结的现状,我们希望有关部门查清真相,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张小凡)

(责任编辑: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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