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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消费协会上门解决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7 03:44:43 人浏览

导读:

2009年9月27日上午7点钟,椒江区叶女士送儿子上学途中,在椒江十字马路红绿灯处遇红灯停车,红灯转绿灯时,叶女士的马自达M2车子突然发动机轰鸣,跟在后面的汽车按喇叭催促,叶女士挂前进档,汽车出现抖动,情急之下叶女士转挂倒档,马自达M2车子一下子冲了出去,发生

2009年9月27日上午7点钟,椒江区叶女士送儿子上学途中,在椒江十字马路红绿灯处遇红灯停车,红灯转绿灯时,叶女士的马自达M2车子突然发动机轰鸣,跟在后面的汽车按喇叭催促,叶女士挂前进档,汽车出现抖动,情急之下叶女士转挂倒档,马自达M2车子一下子冲了出去,发生了三车连撞的交通事故,造成三辆车损失达3550元。

2009年10月11日,叶女士到浙江方林汽车城消费维权联络站反映,路桥区消保委城南分会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日时间,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方林汽车城消费维权联络站来进行调解,经了解,车主叶杨在今年8月20日在方林汽车城某销售服务店购买了一辆马自达M2车,叶女士提出新车出现如此问题,当时受到惊吓,并担心汽车以后出现同样质量问题,要求经销商赔偿精神损失;经销商保证更换的都是原装零件,车子能正常行驶。

经双方确认,此次事故系马自达M2本车的怠速马达质量问题。城南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结果为:经销商负责本次事故造成的一切费用,并对该车免费更换怠速问题引起的周边零配件,补偿女士5000元人民币。该起因汽车质量问题造成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成功圆满调解。

随着汽车作为大众消费品进入百姓家庭,质量问题已成逐年上升的趋势。今年浙江方林汽车城消费维权联络站共受理汽车质量问题的投诉10件,全部通过调解协商解决,成为汽车消费者的“娘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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