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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消协发出五大消费陷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30 14:01:43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消协发布五大消费陷阱。消费陷阱有免费陷阱,换货陷阱,抽奖陷阱,预付卡陷阱,刮刮卡陷阱。消费者遇到五大消费陷阱,要遵循消保委提示,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坚持维护自己权益。法律快车小编为您...

  核心提示:消协发布五大消费陷阱。消费陷阱有免费陷阱,换货陷阱,抽奖陷阱,预付卡陷阱,刮刮卡陷阱。消费者遇到五大消费陷阱,要遵循消保委提示,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坚持维护自己权益。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东阳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2013年本委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案件进行盘点、梳理,发现存在五大消费陷阱。为提醒广大消费者,现以2014年第一号消费警示予以发布。

  一、“免费”陷阱

  【案例】2013年3月19日,在市区某宾馆见习的贵州籍服务生班某、王某、张某三人在经过东门菜场西大门时,被迎辉路上的一美容店店员“免费化装”的诱惑下做了美容。由于三人分开在三个房间,店员花言巧语,谎称隔壁房间同事已经购买某牌化妆品,所以你也应该购买。当他们提出没有带现金时,美容店店员告诉可以上门取卡取款。结果,分别从班某、王某、张某三人的卡上取走了2740元、2251元、1825元。后经市消保委调解,全部退款。

  【消保委提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免费美容的谎言。选购化妆品一定要到正规的、信誉好的、品牌专柜购买,同时要有维权意识,在购买化妆品时,要向经营者索要发票等凭证,并妥善保管。

  二、“换货”陷阱

  【案例】一位姓徐的女士来到东阳市消保委投诉:去年下半年,她表弟从东阳一电脑公司购买了一台价格3800元某品牌的手提电脑。她试用了几天,对该电脑的功能、款式、价格都很满意,于是她也想购买一台同样的电脑。2013年11月17日,她找到东阳某电脑公司,然后打通表弟电话后,由表弟告诉营业员购买什么品牌、型号的电脑。经讨价还价,以3500元购买了“同样”的电脑。拿回家用了一个多月,总感觉到没有表弟那台好使(网速慢)。表弟仔细察看后,发现品牌相同,而型号不同。表弟的电脑是高配置“V5-471”, 而她的电脑是低配置“V5-431”。后经市消保委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徐女士补差价100元,更换为某品牌“V5-471”电脑。

  【消保委提示】消费者初次购买电子等高科技产品,最好有行家陪同。购买时不但要注意比对商品的品牌,更好检查商品的型号。要保存好发票和保修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协商,或打12315热线电话向工商局和消保委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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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抽奖”陷阱

  【案例】2013年11月28日晚,王某在横店某超市购商品。付款后商家给他一张小票,让他去抽奖。奖品是金镶玉,按原价一折出售。他抽中了一等奖,有资格购三块金镶玉,原价分别是7980元,3980元,3980元。打一折价格共支付1500元。回家后他到网上一查,发现所购两种玉器与网上图片一样,网上售价仅198元和98元。后经横店消保工委(横店工商分局)调解,超市给予退货。

  【消保委提示】近年来,市消保委时有接到类似的投诉。市消保委提示:一、经营者不得进行类似于以上所述的摸奖购物活动。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制定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如上述把价值98元的“金镶玉”虚构原价3980元的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物价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有权予以查处。二、提醒善良的消费者,“只有买错,没有卖错”,天上更不会掉馅饼,“便宜货”要少去捡。

  四、“预付卡”陷阱

  【案例】2013年1月20日,李某在某理发店办了一张预付卡,付款500元。近日他去该店消费,消费卡内还有不少余额,竟然被冻结,要他再交500元激活消费卡后才好用。经市消保委调解,达成协议:不需交费,继续使用。

  【消保委提示】近年来,随着预付式消费方式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预付式消费投诉正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消费卡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是经营者诚信缺失的问题。为此,要求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同时也提醒消费者:消费卡相当于预售,消费者在享受优惠的同时,也承担了风险,如商家经营不善而停业或破产。因此,消费者要谨慎购买,量力而为之。

  五、“刮刮卡”陷阱

  【案例】据《东阳日报》登载,本市画水镇西山村年已八旬的退休干部许光培,2013年收到“刮刮卡”共12张,刮开全部都是二等奖,奖品全是价值29.8万元“轿车”。许光培说,最早是3月份收到的。拆开信封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行大字:“热烈庆祝XX电子进驻中国市场18周年”。印刷很精美,纸质也很好。有两个公证员的免冠一寸照,穿着公证员的职业装,姓名、工号都有,旁边还有公证号、公证处监督专线等。许光培在刮奖区用指甲轻轻一刮,出现了三颗星。与所列对奖表格一对,“二等奖”,奖品是高配置轿车,价值29.8万元。接下来,许光培一而再再而三地收到邮寄来的“刮刮卡”,奖品都是轿车。一年不到的时间里,许光培就“中奖”了12辆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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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保委提示】“刮刮卡”,可以说是个“老掉牙”的骗局。但是,市消保委仍然每年都接到类似的投诉或咨询,消保委也曾发了多次消费警示,现重申一句:凡是“中奖”后要让你先交钱的(公证费、税收等),都是骗局。建议消费者,收到“刮刮卡”,连看都不用看,直接丢进废纸篓,更不能有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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