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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退出食品添加剂名单 商品名称不能误导消费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3 01:43:40 人浏览

导读:

东方网5月14日消息:今后,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得掩盖食品的质量缺陷。卫生部昨天颁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蜂蜜》等4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

  东方网5月14日消息:今后,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得掩盖食品的质量缺陷。卫生部昨天颁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蜂蜜》等4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介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加工助剂、胶母糖基础剂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

  新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其中,删除了不再使用的、没有生产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如过氧化苯甲酰(面粉增白剂)、过氧化钙、甲醛等品种;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得掩盖食品本身或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不得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等;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食品用香料分类、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等。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现行涉及食品标签管理的法规、标准进行了清理整合。修订后的标准强调了食品标签中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同时,食品标签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也不应具有暗示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食品名称应当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所使用的商品名称不应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示规定,规定了食品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标示要求,增加了推荐标示可能对人体致敏物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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