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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3 01:02:56 人浏览

导读:

1、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哪些人追索?答:(1)销售者、生产者、服务者;(2)变更后承受权利义务的企业;(3)营业执照使用人、营业执照持有人;(4)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5)经营者、广告经营者;2、消费争议解决的途径有哪些?答:(1)双方自行和解;(2)请消委会调解;

  1、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哪些人追索?

  答:(1)销售者、生产者、服务者;(2)变更后承受权利义务的企业;(3)营业执照使用人、营业执照持有人;(4)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5)经营者、广告经营者;

  2、消费争议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答:(1)双方自行和解;(2)请消委会调解;(3)向行政部门申诉;(4)向仲裁机构仲裁;(5)向法院提起诉讼。

  3、经营者对行政机关依《消法》作出处罚不服,可以实施的法律救济措施有哪些?

  答:(1)15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

  (3)直接向法院起诉。

  4、消委会如何处理消费争议?

  答:((1)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开始处理。

  (3)处理方式:调解。

  5、行政部门如何解决消费争议?

  答:(1)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开始处理,并于30日内做出处理决定;特殊情况,经行政首长批准,最多延长30日;

  (3)接到消委会移送的申诉,15日内作出答复,并书面通知。

  6、仲裁机构是否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答:一方不履行仲裁协议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消费争议中的商品检测、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答:(1)双方约定机构;

  (2)国家法定机构;

  (3)受理申诉或投诉机构指定机构。

  8、检测费用如何承担?

  答:(1)双方协商或经营者垫付;

  (2)责任方承担费用;双方都有责任的,按责任大小由双方分担。

  (3)难于检测鉴定的,由经营者对其无过失举证。

  9、哪些情形可认定为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拒不履行义务?

  答:(1)接到消费者要求履行义务、消委会要求处理争议申述或投诉,5日内不答复;

  (2)经营者答应履行义务后3日内未实际履行义务的;

  (3)经营者在消费者同意期限内不实际履行义务的;

  (4)与消费者达成和解协议不履行的;

  (5)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或消委会作出的调解。

  10、哪些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答:(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11、租柜方下落不明应由谁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答:出租方先行赔偿。

  12、租赁柜台不标明自己真实名称的,消费者向谁求偿?

  答:(1)租赁期内的,消费者可以向承租方要求赔偿;

  (2)柜台租赁合同期满后,也可向出租方要求赔偿。

  13、阻碍消费执法部门执行公务的,受何种处罚?

  答:(1)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消费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拒绝、阻碍消费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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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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