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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破产公司员工补偿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7 07:22:57 人浏览

导读:

一些企业和公司如果出现破产情况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条件下申请破产,但是对于员工来讲是要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那么如何计算破产公司员工补偿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些企业和公司如果出现破产情况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条件下申请破产,但是对于员工来讲是要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那么如何计算破产公司员工补偿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如何计算破产公司员工补偿金

  1、补偿金的数额应当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则应依照法律、法规、参照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予以补偿。

  2、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补偿金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补偿金额过低或者过高,清算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调整的标准,应当以破产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况下职工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补偿金额。

  3、清算组调整后,企业的工会、职工个人认为补偿金仍然过低的,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变更申请;债权人会议对清算组确定的职工补偿金有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企业破产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按照以下的顺序清偿,首先是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其实是企业所欠的税款,最后是其他的债权;同一顺序里的债权不足清偿的,则按比例清偿。根据这些规定,企业职工的安置费并没有作为第一顺序债权来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究其原因是职工的安置费性质所决定的。

  破产企业在转让其土地使用权后,应从转让所得中优先支付企业的职工安置费,即使是该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了抵押的,也应该优先支付职工安置费后再用于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如果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不足以支付安置费用的,则由企业其他财产的转让所得中拨付,且先从未设定抵押的财产转让所得中支付,不足的再从已设定抵押的财产转让所得中支付。最后仍不足的,则根据企业的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负担。因此,对于纳入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的破产来说,职工安置费不仅优先于破产法上规定的破产债权,甚至还优先于设定了担保的债权,在顺序上更接近于破产费用。

  三、破产安置费和补偿款是一回事吗

  职工的安置费不同于职工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得到的补偿金,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得到的补偿金依据的是劳动法的直接规定,适用于所有的企业;而企业的职工安置费根据的是国务院有关国有企业破产兼并等的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个别地方政府的规章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且其仅适用于国有企业破产改制中的职工。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根据《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该补偿金请求权可以参照的规定作为第一顺序清偿的破产债权参与企业的破产分配,而职工安置费则不适用该规定。

  最后最大的区别在于,职工的补偿金是由企业负担的,属于劳动法上的法定责任,对应的是职工的补偿金请求权;而职工的安置费虽然一部分体现为企业负担,但根本上属于政府就破产企业职工就业安置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职工只有在自愿选择一次性发放安置费的时候才存在安置费请求权。

  《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如何计算破产公司员工补偿金的相关介绍,对于员工补偿金的计算是要根据相关的制度和政策,可以根据员工为企业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补偿金的计算。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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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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