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源于德国法,又称拒绝权,是大陆法系传统制度。其目的在于预防情况发生变化而使先履行义务的一方遭受损害行,避免强制履行,从而达到维护交易的公平。我国《合同
怎样行使抗辩权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是指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
2005年,笔者与我所律师合办了一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这宗案件的核心是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债权可否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简述如下。 一、案情 19
答:这是根据民事权利的不同作用来划分的。 (一)支配权是权利人排他地直接支配财产或其他标的的权利。 这种权利具有两方面的作用: 一是积极方面,即支配特定的财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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