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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怀孕辞退女职工的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5 12:27:37 人浏览

导读:

大家也许有关注一些社会新闻,一些公司在员工怀孕之后,恶意给员工调岗调薪,甚至辞退孕妇,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需要承担想要的赔偿,那么关于怀孕辞退女职工的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大家也许有关注一些社会新闻,一些公司在员工怀孕之后,恶意给员工调岗调薪,甚至辞退孕妇,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需要承担想要的赔偿,那么关于怀孕辞退女职工的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关于怀孕辞退女职工的补偿标准

  待遇哺乳期的女工,用人单位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辞退职工,但可以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辞退合法的,没有补偿;违法的,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而实际单位需要支付该女职工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从原则上来看,如果女职工正处于哺乳期的话,那么用人单位一般是不能将其辞退的,此时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与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但要考虑到,如果女职工本身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中规定的情形,而单位也是基于此将其辞退的话,则就是可行的,同时也不会认为单位辞退的行为违法。

  

  二、被辞退后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1、辞职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3、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5、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

  6、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

  7、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即可办理完毕。

  三、被公司辞退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1、被公司辞退,工资应当及时结清,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理由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N+1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共计2N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如因你出现法律特殊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有权无偿解除劳动合同,则您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实践中仅支持12个月的双倍工资,故如您今日提起仲裁只能要求公司支付10个工作日左右的双倍工资。

  3、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其它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但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补一个月的工资;裁员二十人以上或10%以上的,要经工会同意,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且今后再招聘的,应首先招用被解聘人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关于怀孕辞退女职工的补偿标准”全部内容。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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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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