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
第二十三条 仲裁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仲裁委员会指定期间。 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
【问题】 劳动争议经仲裁后,员工与单位都没提起诉讼,单位不履行裁决咋办? 【法律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
第一,性质不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其中,从合同
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省属、中央、部队驻穗单位与外来工发生的以下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
第五十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1) 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
仲裁申请材料提交不当当事人申请仲裁时,提交的仲裁申诉书中应载明仲裁请求事项、相关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文书送达地址等。如申诉材料书写不明,将导致立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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