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障 > 其他劳动保障 > 退休职工死亡丧葬抚恤最新规定

退休职工死亡丧葬抚恤最新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07:40:14 人浏览

导读:

退休职工死亡丧葬抚恤金是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出的,主要的依据就是《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退休职工死亡丧葬抚恤金是需要当事人的亲属去申请的,更多关于退休职工死亡丧葬抚恤最新规定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退休职工死亡丧葬抚恤金是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出的,主要的依据就是《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退休职工死亡丧葬抚恤金是需要当事人的亲属去申请的,更多关于退休职工死亡丧葬抚恤最新规定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退休职工死亡丧葬抚恤最新规定

  应当进行申报,如果资料齐全,即时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退休职工死亡丧葬抚恤办理程序

  1、申报:离退休人员去世后,所在单位要在5日内先向机关事业社保所申报;

  2、受理:离退休人员亲属持离退休人员所在单位证明到机关事业社保所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抚恤金。符合抚养条件的遗属经县人事部门办理遗属补助费审批后,持审批结果到机关事业社保所办理领取手续。

  三、退休职工去世后补多少个月工资

  各省份有不同的规定,有的是十个月有的是20个月,具体请参照当地的文件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申请退休职工死亡丧葬抚恤需要携带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等材料,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退休职工死亡丧葬抚恤最新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