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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申请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8 11:19:15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标准给付经济补偿金,更多关于自动申请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标准给付经济补偿金,更多关于自动申请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的内容,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法律快车整理的内容。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动申请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在自动离职时,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系基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其自动离职的行为应当推定为因个人原因离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签合同员工辞职可以吗

  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三、员工先因个人原因辞职,事后能否以“被迫辞职”为由要求经济补偿

  实务中一般不会支持。因为裁判机关在审理此类争议时,会审查员工最初的辞职理由是什么,一旦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辞职的理由是个人原因,比如辞职书或解除通知中已经表明了辞职理由,裁判机构就会认定该理由为辞职的真正理由。员工离职后为了获取经济补偿金事后再改变理由一般是不会获得支持的。

  比如,广东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28条规定,劳动者以其他理由提出辞职,后又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迫使其辞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北京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中规定:对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以劳动者当时实际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出理由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之外的情形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仲裁或诉讼阶段又主张是用人单位存在前述法定情形迫使其解除劳动合同,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仲裁委、法院不予支持,但劳动者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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