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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是否给补偿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9 16:04:29 人浏览

导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约定,且应载明合同的期限。那么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是否给补偿金?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约定,且应载明合同的期限。那么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是否给补偿金?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一、不给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是否给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如用人单位不继续签劳动合同,仍需对劳动者进行相应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例:在单位工作年限为一年零七个月,经济补偿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有关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不给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是否给补偿金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可知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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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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