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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15:44:54 人浏览

导读:

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辞退,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的,则有赔偿。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赔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辞退,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的,则有赔偿。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赔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赔偿。但如果劳动者有过错的,则无赔偿。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赔偿。

  一、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赔偿

  如果是无故辞退,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半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至第十一条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相应的规定:

  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③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④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⑤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⑦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在劳动者入职单位时,都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甲方为用人单位,乙方为劳动者。而落款处位置可以以印章形式也可以以签字的形式进行,这两种形式在法律上都是生效的,并且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的。具体的情况还是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为准。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其赔偿的标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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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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