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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6 15:55:27 人浏览

导读: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更多关于补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更多关于补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补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在于:经济赔偿金是在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约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适用;经济补偿金不具有惩罚性。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三、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需要按情况进行确定的,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补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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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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