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障 > 工资福利 > 工资条要保管好

工资条要保管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9 02:42:23 人浏览

导读:

案例与教训小张的工资是2500元,加上考核奖金和各类补贴,实际月收入要达到5000元,但单位一直是按2500元的基数来为他缴纳社保费的。当时他也不注意掌握缴费情况,而且每月的工资条也不保管好,看完就撕。工作了5年后,单位因故要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在计算经济补偿金

  案例与教训

  小张的工资是2500元,加上考核奖金和各类补贴,实际月收入要达到5000元,但单位一直是按2500元的基数来为他缴纳社保费的。当时他也不注意掌握缴费情况,而且每月的工资条也不保管好,看完就撕。工作了5年后,单位因故要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双方产生了争议。单位提出他的工资和缴费基数均是2500元,所以应按2500元来作为他的补偿基数。他当然不同意,因为他也知道,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应该是他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收入。于是他向有关部门投诉,结果单位出具了相关证据,证明他月收入就是2500元,而他这时却没有任何凭证,于是一时难以得到有关部门支持。此时他才感到懊悔不已,不该轻易地丢弃工资条。

  点评与出招

  记者为他算了算,这一出一进就是12500元,小张当然心疼。其实这类争议平时还是比较多的。有的单位明明职工的收入是清楚的,却统一按本市最低工资平均工资或单位平均工资来作为计发职工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如果这个基数是大于职工本人月实际收入的,倒也算了,如果低于就应该按职工本人实际月收入来计发。所以,除了相关红利、期权等不纳入工资总额的以外,这个实际收入是包含工资、奖金和补贴之类的。而现时一些不诚信的单位总是想方设法地少缴少发,将奖金补贴等不计算在内。他们为了躲避惩罚,总是会抛出一些所谓的“证据”,而职工手里如果没有证据,是难以证明单位的“证据”就是伪证的。因此老马要提醒广大劳动者,对于能证明自己实际收入的工资条等相关凭证,要注意收集和保管好,不要随手丢弃。如果你嫌麻烦,那时间长的可以销毁,但至少上一年的一定要保管好。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