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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不按时缴,责任谁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7 04:16:54 人浏览

导读:

柳某工作5年来,酒店一直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他缴纳失业等各种社会保险。近日柳某提出辞职,并要求补缴失业保险费等。酒店和他就辞职后的经济补偿达成了协议。但之后当酒店为他申请补缴失业保险时,有关部门没批准。柳某要求酒店赔偿损失,老板予以拒绝。那么,

  小张工作5年来,酒店一直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他缴纳失业等各种社会保险。小张提出辞职,并要求补缴失业保险费等。酒店和他就辞职后的经济补偿达成了协议。但之后当酒店为他申请补缴失业保险时,有关部门没批准。小张要求酒店赔偿损失,老板予以拒绝。那么,失业保险可否补缴,酒店应否赔偿失业保险损失?

  法律人士:根据《社会保险法》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失业保险可以补缴,补缴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案中小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已解除,酒店给他补缴失业保险已不可能。但根据相关规定,酒店应对他享受而不能享受的失业保险的实际损失负责。如果单位拒绝补偿,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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