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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制度未公示,员工离职照领奖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30 14:09:33 人浏览

导读:

每年年底,各个单位的年度绩效、年终奖金就会变成最热门的话题,由此引发的争议也不在少数。年终奖制度未公示,员工离职能否领取年终奖?发放年终奖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下面的案例或许对大家有所启示。...

  每年年底,各个单位的年度绩效、年终奖金就会变成最热门的话题,由此引发的争议也不在少数。年终奖制度未公示,员工离职能否领取年终奖?发放年终奖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下面的案例或许对大家有所启示。

  【案例】年终奖制度未公示,员工离职照领奖金

  张某于2013年2月28日来到一家化妆品销售公司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至2016年2月27日终止。而张某工作至2016年1月30日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未支付其2015年度年终奖7000元。

  张某是一家化妆品销售公司业务员。由于公司不支付其2015年度年终奖,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裁决该公司向其支付当年年终奖7000元。

  庭审中,化妆品销售公司辩称,本公司制定有关于年终奖如何发放的规章制度,且该制度明确规定: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员工不享受年终奖。由于张某离职时公司年终奖尚未发放,故张某不符合年终奖发放条件,不享受当年年终奖。

  张某不认可公司的主张,称其不知道公司有相关规章制度。况且,即使公司有相关规定但因未向其本人公示不具有效力。

  由于化妆品销售公司未提交上述规章制度已向张某公示的相关证据,故仲裁委审理后支持了张某的请求。公司不服裁决起诉至法院,要求不支付这笔年终奖。

  法院审理认为,该化妆品销售公司虽主张根据其规章制度对离职员工不发放当期年终奖,但其不能提供向张某告知过该规章制度的相关证据,且张某工作已满一年,该化妆品销售公司应支付其年终奖。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张某的请求。

  法官说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当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年终奖的发放方案时,年终奖就成为劳动者的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劳动者有权知晓年终奖如何发放。

  本案中,化妆品销售公司在未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年终奖的相关规定向劳动者公示的前提下,依据未经公示的规章制度决定不支付劳动者年终奖,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再者,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年终奖实际上属于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劳动者当年度已工作届满就可享受当年的年终奖,用人单位不能以发放时间未到而随意不予发放。因此,法院判决化妆品销售公司应支付张某年终奖7000元。

  (原标题:辛苦一年发奖金,莫因“乱扣”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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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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