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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23年 我的工资该找谁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5 07:28:11 人浏览

导读:

1987年起,作为兼职护林员的孙先胜就没拿到过一分钱工资,但他一直行使着护林的职责。如今,老林场被租赁给他人搞开发,老孙犯难了:这么多年,作为护林员,我的工资该找谁要?1976年,长阳大堰乡林场成立,作为林场中的农户,孙先胜与父亲

1987年起,作为兼职护林员的孙先胜就没拿到过一分钱工资,但他一直行使着护林的职责。如今,老林场被租赁给他人搞开发,老孙犯难了:这么多年,作为护林员,我的工资该找谁要?

1976年,长阳大堰乡林场成立,作为林场中的农户,孙先胜与父亲担任兼职护林员,当地人称之为“管山人”。作为护林的报酬,林场每年支付给他们70元左右的工资,直至1987年。

此后,林场因故停发了孙先胜的护林工资。23年来,他再也没拿到过一分钱,但他依然履行着兼职护林员的职责。

2002年左右,老林场自动解散,山林划归当地的蔡家坪村管理,老孙仍旧行使着护林员的职责。今年,林场又被租赁给他人进行开发,租期50年。这让老孙很是迷茫,“23年了,我的护林工资该找谁拿去”。

对此,蔡家坪村负责人和租赁方各有说法。蔡家坪村表示,当初林场移交给村里时,对林场资产、账务没有任何书面说明,原林场负责人石本坤也证实,林场移交时,根本未谈及“管山人”的名单、工资等问题。承租方则认为,合同上并未说明林场债务归属,他们没有义务为老林场付清“管山人”的工资。

昨日,孙先胜与蔡家坪村负责人、承租方在当地林业站进行了协商,但没有任何结果。湖北长阳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才平表示,林场移交时手续不清导致了矛盾的发生,如蔡家坪村与租赁方在合同上未就林场债务有特别说明,蔡家坪村应该承担孙先胜的工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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