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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恶意欠薪今后或被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5 07:10:32 人浏览

导读:

目前欠薪逃匿最高只能处罚5万元!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其中有可能单独设立恶意欠薪罪和危险驾驶罪,对此广东一些劳动法专家呼吁,恶意欠薪罪纳入刑法确实宜早不宜迟。

广东一些劳动法专家呼吁,恶意欠薪罪纳入刑法确实宜早不宜迟。

恶意欠薪惩处力度不够

近年,恶意欠薪现象时有发生。然而,据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省劳动部门了解,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恶意欠薪的惩处力度与其社会危害相比显然不对称。

据悉,目前广东查处欠薪案中,比较明确的依据是《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按其中规定,用人单位欠薪,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而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未在24小时内到现场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亦即,无论欠薪多少,最高只能罚款5万元。

一些基层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由于阻吓作用有限,个别黑心老板甚至租来厂房设备生产,最后欠下工人薪水一走了之,通过恶意欠薪来敛财的意图十分明确。而没有“案底”,有的这里欠薪走佬,到另一个地方又继续设厂经营。

据介绍,没有刑事责任,对恶意欠薪现象难以切底打击。他们认为,既然醉驾都可望追究刑责,恶意欠薪金额有的达数十万过百万元,确实很有必要通过刑法加大打击力度。

欠薪入刑应“罪刑相当”

恶意欠薪罪将会如何界定?草案尚未公布,目前还不得而知。知名劳动法专家、华南师范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周贤日博士认为,设立恶意欠薪罪很有必要,但同时要加快完善配套措施。

周贤日表示,欠薪乃至逃匿的原因很多,有些确实是恶意有钱不给而逃匿,有些则是由于经营不善无力支付,还有的是怕被围攻而躲起来等等。因此,设立恶意欠薪首先要对此有一个明确清晰的界定。

其次,设立恶意欠薪罪应体现“罪刑相当”。欠薪毕竟与严重的暴力犯罪有所区别,应体现审慎的原则,并非判刑越重越好。如德国规定,对截留侵占员工劳动报销,可判监5年以下并处罚金。香港规定,纵容及同意欠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35万元及监禁3年。这些都值得参考。

“此外,欠薪入刑并非万能”,周贤日说,还要采取多项配套切实保证劳动者取得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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