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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农民工工资 阜新市刑拘首名恶意欠薪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6 01:08:47 人浏览

导读:

《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入罪后,今年5月1日已经正式实施。27日下午记者获悉,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公安分局于10月25日以恶意欠薪罪,将拖欠农民工工资10万元的李某刑拘。据悉,这是该市首例以恶意欠薪刑拘的第一人。8月30日,该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该区人力资

  《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入罪后,今年5月1日已经正式实施。

  27日下午记者获悉,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公安分局于10月25日以恶意欠薪罪,将拖欠农民工工资10万元的李某刑拘。据悉,这是该市首例以恶意欠薪刑拘的第一人。

  8月30日,该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移送的一起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案。经过侦查员多方细致调查,证实了12名农民工因工资被拖欠一事多次到市政府上访,经劳动部门调解,施工方已经付给李某10万元,全部为施工工人的工资。

  可是,当李某接到这笔钱后并没有为工人发工资,而将自己在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先还上,拒不给工人发工资。

  10月25日,刑侦大队侦查员将李某传唤到警局,经审讯,李某交待,这10万元钱是他从3月15日到6月1日期间,拖欠12名农民工的工资款,李某私自还款并挥霍。

  刑侦大队长刘辉说,李某是该市首个因恶意欠薪刑拘的犯罪嫌疑人,同时也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非法人员敲响了警钟。(蔡红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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