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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收入被增长:真正涨了工资的是公务员和垄断行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4 13:46:41 人浏览

导读:

【真正涨了工资的仅仅是公务员和垄断行业,而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涨工资”只能是望梅止渴式的“被增长”。忽略了社会近70%就业人口收入情况的社会平均工资,其意义和价值何在。】2010年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调查司司长魏贵祥做客新华网,在谈到城镇居民收入

【真正涨了工资的仅仅是公务员和垄断行业,而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涨工资”只能是望梅止渴式的“被增长”。忽略了社会近70%就业人口收入情况的社会平均工资,其意义和价值何在。】

2010年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调查司司长魏贵祥做客新华网,在谈到城镇居民收入时,他表示,2009年全国的城镇居民人均收入17175元,比上一年涨了8.8%。

面对这一数据,很多网友提出质疑,大呼“收入再一次´被增长´”。

被代表、被捐款、被失踪、被就业、被自愿、被自杀……“被”字短语近来流行。“收入被增长”是一位网名叫“夏余才”的网友首先提出的。

起因很简单。2009年7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据6.5万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9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9667元,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885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

数据表明,尽管在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仍旧实现了较快增长,增速超过了gdp。

然而,在这样的数据面前,网友夏余才感到“羞愧不已”,因为他“又一次给国家统计局添了麻烦,给全国城镇居民拖了后腿”。对照国家的统计数字,他的实际收入远远低于这个平均水平,于是感慨“我的收入在国家统计局那里´被增长´了”。

近70%的就业人口不在统计之列

事实上,像夏余才这样收入“被增长”的人并不在少数。

《新财经》记者采访发现,多数人的工资与上一年相比,并无明显增加,有的人甚至表示,受金融危机影响,收入不增反减,单位能少发的钱就少发,能不给的钱就不给。而与此相对应的却是物价一直在上涨,房价涨了、油价涨了、水价涨了、气价涨了……

兴许记者调查的这些人,恰巧不在国家统计局调查的那6.5万户城镇居民之列。不知国家统计局是花了多大功夫才海选到这么具有代表性的那6.5万户城镇居民家庭?国家统计局的平均工资又是如何统计出来的?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了解到,国家统计局按年度和季度统计“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根据“劳动统计报表制度”,以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同期职工平均人数得出平均工资。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的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此外,单位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应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和个人收入所得税也计算在内。工资统计的范围包括:城镇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和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和港澳台商投资单位,但不包括私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数据收集则是由各级统计局按照季度、年度等时间要求,向全国约160万家城镇单位布置统计报表,各单位填写后逐级汇总上报至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进行审核、汇总、评估后发布。

记者还了解到,《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发布于1990年,一直沿用至今,已有二十年历史。二十年来,我国的经济主体已经逐步趋向多元化,非公有制经济、私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发展迅猛,灵活就业人数不断增加。统计数据显示,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国的就业主渠道,近年来城镇就业岗位70%以上由民营企业提供。而这部分从业人员却不在统计范围之内。缺了他们,又何谈“社会平均工资”。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被忽略的这部分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较低。因此,不难看出,现行的统计制度存在着巨大的缺陷。这样的统计数据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数据虚高,掩盖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真实状况,没有反映社会收入的全貌。

四项举措能否避免“被增长”

面对工资“被增长”现象,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司长冯乃林表示:“首先,我们原来没有把私营单位包括进来,反映的变化情况是不包括私营单位的数字;其次,我们发布的是平均数,从统计上来讲比较大的弱点就是把差异给删掉了,可能高收入的人员只要有一两个,就把一批低收入的人给带起来了。所以,´工资被增长´比较形象地反映了工资统计制度的一个缺陷。”

冯乃林还透露,为解决这一问题,在未来两三年内,将实行以下四项改革,以提高工资统计数据的质量。

首先,针对目前工资统计只有平均工资,不能很好地反映工资收入差异的问题,国家统计局已经开始进行试点,增加反映劳动报酬结构和差异的统计指标,取得经验后在全国推广。指标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增加反映工资结构的指标,增加并规范企业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统计。

其次,改革劳动工资统计的调查方式。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一直延续了全面报表的统计方法,报表单位有150多万家,工作量很大,而且对数据也不能做更多的分析。从2010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将逐步推广在私营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也实行抽样调查。

再有,改革劳动工资统计的数据汇总方式。从2009年年报开始,国家统计局已经改变了现行工资统计数据逐级汇总的模式,要求地方统计局直接上报基层单位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对基层单位数据进行超级汇总。

最后,从2010年起,国家统计局将改进工资统计的数据发布方式,每年在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发布详细的分行业、地区、注册类型和单位类型的年度数据。

另据记者了解,2009年10月,统计局曾宣布当年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但因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低,计入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会拉低总体工资水平,进而影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统计局目前并未将私营单位平均工资计入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中。

要福利还是要数据?这似乎不应该是一个“二选一”的选择题,而应该是双选,两者都要兼顾。

统计方式改革不能以牺牲百姓福利为代价

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工资一旦纳入平均工资统计后,整体的平均工资水平会有一定幅度的下降。根据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推算,仅这一统计口径的改变,将使现行劳动统计制度覆盖人员平均工资下降15%~20%。

平均工资数据与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据记者了解,百姓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不少社会保障体系,都是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建立确定的,那么,社会平均工资的大幅度调整,是否会对政府决策产生影响,进而给百姓福利方面带来影响?

冯乃林表示:“平均工资下降了以后,确实可能会对居民的养老、失业、医疗、生育、保险等造成一定影响。以北京的企业为例,企业为个人缴纳的公积金是按照原来北京月平均工资3000元的3倍为基数按比例缴纳的,即9000元乘以8%~12%。北京的平均工资水平一旦下降,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就会减少。如果按照统计局公布的下降15%计算,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公积金一年下来就会少1300元。如果说´被增长´为虚,那么,被降低则为实,将会减少一部分人的救命钱和养老钱。”

对此,国家统计局承诺:“我们的原则是尽可能不因数据统计范围的变化,给其他具体政策实施带来太大的冲击,相关基数的调整,肯定不会出现百分之十几甚至百分之二十这么巨大的幅度”。

毫无疑问,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统计范围是必要的,而新的统计方式当然不能以牺牲原本就已经很薄弱的百姓福利为代价。在国家统计局酝酿发布包括私营单位在内的平均工资数据的同时,有关部门应评估其对现行政策的影响,并相应调整现行措施,研究出台一些新的政策衔接办法,避免因统计方法改变而对百姓福利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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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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